陕发改办函〔2014〕48号
王强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的建议》(第6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暨礼泉县环保产业园,是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理念,实现废物处理资源化再利用的特色产业园区。近年来,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2013年,我委将其确定为陕西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发展。同时,对入园企业的项目建设中省两级已安排补助资金1200万元。
您提出的省上加大资金扶持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很好,也很有必要。作为一个专门处置各类废弃物的产业园区,本身就要承担很大的环境责任,进一步加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也是各级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任务。我们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在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中给予最大的倾斜。同时,也会积极指导协调园区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给予支持,请园区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上报资金申报材料。
另外,园区管理部门抓紧落实循环经济试点方案的目标任务,强化入园企业项目建设、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园区产业化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力争早日发挥园区经济、社会效益。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联系人:肖青,电话:029-872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