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52号

张书香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安张(衡)铁路项目的建议》(第27号)收悉。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我省与周边省区的交流,2010年12月8日,省政府与原铁道部签订了《关于加快陕西铁路建设的会议纪要》,确定将安康至张家界铁路纳入规划研究项目,线路经过的陕、渝、鄂、湘四省市也先后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合向国家发改委和原铁道部报送了启动安康至张家界至衡阳铁路前期工作的请示。随着铁道部改制为总公司,以及国家铁路建设政策的调整,该项目目前没有进入国家近期建设规划。下一步,我们将会同铁路部门,继续向国家争取将该项目列入建设规划以早日启动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

(联系人:张丰庆,电话:029-8729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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