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55号

苏国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建设区域交通枢纽的建议》(第146号)收悉。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西宝高速公路扩建、陇宝高速和西宝客运专线等重大项目相继建成,宝鸡交通枢纽地位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正在加速形成,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按照省上和宝鸡市的发展规划,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来说:公路方面。一是启动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建设。该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正在按今年开工抓紧准备。也正如您所建议的,凤县县城连接线也已纳入同步实施。二是加快凤翔至旬邑高速公路前期工作,项目可研即将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三是打通宝鸡至平凉高速省界断头路,两省交通部门已达成协议,该路段交由甘肃省统一推进实施。同时,省上还将继续加大宝鸡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过境公路以及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公路将作为重点领域予以扶持推进。铁路方面。将抓紧西安至法门寺城际铁路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为“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对此,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抓紧这些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推进工作,争取尽快形成建成一批、续建一批、开工一批的良好格局,将宝鸡建成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交通枢纽,为区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6日

(联系人:李涛,电话:029-87294572)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