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0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60号

刘生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榆佳铁路的建议》(第4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榆阳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和佳县盐化工集中区的建设,今后两园区大宗货物通过铁路的运输需求将不断增加,谋划推进榆佳铁路非常必要。由于榆林市有多家企业拟投资建设该项目,各自完成了部分前期工作,但在合作建设方面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影响了项目的前期推进。对此,我们已经要求榆林市发改委协调相关企业,形成统一的推进主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下一步,待推进主体确定后,我委将及时核准推进项目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9日

(联系人:张丰庆, 电话: 029-8729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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