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61号
辛耀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府兴铁路专用线(府谷银子湾至兴县瓦唐)的建议》(第4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设府谷银子湾至兴县瓦唐铁路,我们会同榆林市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考虑到神木至瓦唐铁路正在推进前期工作,府谷银子湾至瓦唐铁路可以与神木至瓦唐铁路统筹考虑,通过线路通道延伸以解决府谷境内铁路运输问题。对此,我委已要求榆林市发改委统筹协调、科学论证、通盘考虑实施府谷外出铁路通道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9日
(联系人:张丰庆, 电话: 029-8729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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