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86号
吴丰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进一步加大陕南限制开发区“一县一产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陕南实际,省政府于2009年和2011年先后制定了《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推进陕南循环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意见》第18条明确提出“发展陕南一县一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每年安排2.5亿元,支持陕南各县(区)一县一产业更快发展,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我们根据《意见》精神,组织各县(区)召开座谈会,出台了《陕南“一县一产业”规划指导意见》,指导陕南28个县(区)编制了一县一产业发展规划。近三年来,累计安排一县一产业专项资金6.4亿元,扶持一县一产业重点项目404个,带动社会投资261亿元,有力促进了陕南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
今后我们将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资源禀赋,继续加强对陕南一县一产业规划完善和项目策划指导,进一步明确各县(区)产业定位,使产业特色更加鲜明,支持方向更加集中、有效,推动“一县一产业”尽快上规模、上水平。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联系人:刘百全,电话:029-8729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