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87号
吴丰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山阳县加快建设全国皂素清洁生产循环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议》(第3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完全赞同并支持山阳县打造全国黄姜清洁生产循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为此,近两年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安排850万元,重点扶持了山阳县康立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金川封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企业黄姜基地建设项目及皂素水解物清洁化生产、皂素创新技术转化示范等黄姜加工项目。
山阳县一县一产业规划为中药产业,黄姜产业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建议山阳县加强相关项目策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我们将在市县上报基础上,并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山阳县黄姜清洁生产循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联系人:刘百全,电话:029-8729190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