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93号

田来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省级财政对市县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县级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级公立医院承担着当地居民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服务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承担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一定的医学科研任务。县级公立医院是我国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承担着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市县级公立医院的建设,近年来不断加大投入,相继启动实施了《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地市级医院建设方案》、《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全科医生规范化临床培养基地建设规划》等,用于加强市县级医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我委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我省市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9-2013年,共安排县级医院建设项目114个,地市级医院建设项目3个,市级医院儿科(儿童医院)项目8个,市级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9个,争取中央投资共计23.59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3.02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居民的就医环境,有力推动了我省市县级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
  关于您提出的设立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加大对市县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是今年医改的重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明确提出要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等政府投入政策。我们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并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合理安排资金,保证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
  二、今年,省政府决定在宝鸡市和子长等10个县开展综合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将从村、镇、县、市四个层级同步推进,用三年时间,建立综合监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保障支撑六大体系,形成发展新模式。我们将紧紧围绕1市10县综合改革,加强对试点市县的支持力度,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省市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协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推动我省市县级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狠抓工程质量,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建设目标。
  五、建议国家和省上继续加大对市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化解市县公立医院债务的有效方法,使市县公立医院“轻装运转”。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

(联系人:王嘉炜,电话:13379287288)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