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95号
张碧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大荔县医院、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中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议》(第2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相继实施了《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用于加强县级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我委不断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2009年至今,共争取中央投资18.82亿元,同时安排省级配套资金2.87亿元,用于加强114个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得我省县级医院就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强化了其在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地位,广大农村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大荔县医院、大荔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是大荔县惠及人民群众的重要民生工程,它的建设将极大满足全县群众的就医条件,同时为大荔县医疗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关于解决大荔县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中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我委已于2010年下达中央投资2100万元,省级投资300万元。按照国家要求,已经安排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安排。考虑到大荔县医院资金缺口较大,我们将在建设规划实施后期建议国家对此类项目予以支持。
关于解决大荔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中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我委于2013年编制完成了《陕西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备选库》,并将大荔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纳入其中,目前已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该项目的具体安排年度,将同渭南市发改委、渭南市卫生局具体衔接后确定。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
(联系人:王嘉炜,电话:1337928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