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103号
郑维国代表:
您提出的《将凤县列为全省县域经济转型发展试点区的建议》(第1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力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对于加快实现我省统筹城乡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凤县立足资源优势,加快经济转型,县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连续四年进入全省十强县行列,探索了许多值得其它地区学习和借鉴的做法。
最近,省委、省政府研究通过了由我委牵头草拟的关于在神木、府谷开展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的意见,其基本精神是,减少行政层级,扩大管理权限,鼓励先行先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县域经济的内在发展活力,同时决定神木县与府谷县同等享受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验区有关优惠政策。下一步,省上还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扩大试点范围。这些,都是省委省政府旨在加快县域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的重大部署。我委将认真落实省上工作部署,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待条件成熟时,将积极建议将凤县列为省直管县范围,也恳请宝鸡市和凤县的同志与我们一道,积极向省委省政府争取。最后,感谢您对我省发展改革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联系人:丁燕,电话:029-8729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