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104号
谢香莲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建议》(第4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又一次升华。您所提建议符合中央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结合榆林发展实际,很有见地和价值。目前,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经济生态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要求,我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梳理明确任务分工,认真研究提出有关改革措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在这方面的将要采取的主要举措:一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这既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二是继续深化府谷神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验区建设,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展新路径。三是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认真落实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着力清理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四是鼓励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欢迎您一如既往关心陕西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7日
(联系人:李雄斌, 电话:029-8729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