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105号
韩宏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咸阳建设改革创新示范市的建议》(第606号)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们研究认为,您的建议对促进咸阳更快发展、更好融入“大西安”有很大的帮助。省市共建大西安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关于省市共建大西安加快推进创新型区域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咸阳市按照“错位共赢”的产业发展原则和“陕西制造、咸阳配套”的思路,产业转型成效明显,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省前列,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展较快。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咸阳市在政策试点、项目推进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我们也深刻认识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通过行政审批、财税、金融、土地、投资、文化和社会治理等体制改革创新,以及户籍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有效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才能促进和推动以西安、咸阳为核心城区的大西安建设。
2014年1月24日,咸阳市上报省政府《关于出台支持建设改革创新示范市若干意见的请示》一文,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办理后,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讨论并与咸阳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后,于2月17日复函贵市发展改革委,建议以“支持咸阳加快融入大西安”为主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咸阳在大西安建设中的发展定位、支持政策、推进措施。在发展目标和重点方面,要与关天经济区、西咸新区、新丝绸路经济带等国家层面的区域发展战略深入衔接;在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方面充分与大西安建设对接。关于扶持政策方面,建议进一步深化对大西安扶持政策的研究,有效利用大西安扶持政策,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同时立足深化改革,提出提升区域发展活力的创新型政策。
在此感谢您对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创新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指导并提出好的建议意见,我们将与您一道共同努力推进咸阳城市创新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7日
(联系人:刘步升,电话:029-8729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