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106号
冉拥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促使秦岭浅山区人口向小城镇转移的建议》(第1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是新一届中央的一项战略部署,也是我省建设富裕、和谐、美丽陕西的重要任务。您所提建议归纳起来,一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应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城镇化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加强宣传引导;三是推进产城融合,解决好农民进入城镇的后续经济来源问题,都很有针对性。目前,围绕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我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即将正式发布。规划的一个基本思想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尊重群众意愿,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贯穿规划的一条鲜明主线是,创新城镇化的发展体制机制,在推进土地流转、放宽户籍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将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规划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是,推进产城融合,增强城市产业支撑能力。在规划实施中,我们将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先行先试,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路子。相信随着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实施,我省包括秦岭浅山区地带的城镇化水平和质量都会有较大发展。欢迎您一如既往关心陕西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7日
(联系人:李雄斌, 电话:029-8729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