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2号
王秀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西秦刺绣”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利用民间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积极进行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同时,积极探索保护途径,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不懈努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我省新规划建设的国家级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华山)基地、凤翔县城关镇六营村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资源转化,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市场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西秦刺绣”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千阳县在开发振兴做出了很多努力,并制定了长期发展规划,为振兴“西秦刺绣”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直以来,我委都在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融入生活、惠及民生,使我省珍贵、濒危且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扬。对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西秦刺绣”,我委将予以政策支持,并积极配合千阳县做好申报中央补助资金申请的项目前期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
(联系人:蒙杰,电话:8729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