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143号
穆新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铜川关停污染企业进行专项补助的提案》(第3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铜川是我省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也是国家确定的第二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近年来,铜川市围绕转型发展,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切实“减煤、降尘、控油、增绿”,环境治理和经济转型取得一定成效。
2013年省政府印发《“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政发〔2013〕54号),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印发《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陕淘办发〔2013〕3号),明确了相关行业的淘汰标准和奖励办法,主要负责部门是省工信厅。我委将会同省工信厅重点支持、帮助铜川市做好企业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相关财政资金奖励工作。同时建议铜川市相关部门加强与省级部门的对接,力争相关企业和项目更多的获得国家和省级资金政策支持。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4日
(联系人:潘涛,电话:029-8729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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