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146号
王虎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蔡家坡经开区建设成为陕西省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和研发基地的建议》(第5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09年宝鸡市在《关于支持“两区多园”突破发展的意见》中,已经将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升格为正县级,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从岐山县单列,具有了独立的人、财、事等管理权。
2.中省对蔡家坡开发区大力支持。2013年,高端装备、产业引导、环保产业等省级专项和国家产业振兴专项共安排蔡家坡开发区企业资金超过3000万元。省政府对吉利集团年产20万辆SUV和轿车项目落户蔡家坡给予了大力支持。
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建设的要求,希望蔡家坡经开区完善相关手续,积极争取将汽车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列入国家支持范围,我们将积极给予协助。
4.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我们积极支持蔡家坡开发区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联系人:王群伟,电话:029-8729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