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147号
王增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就化企事故指示,督促中石油咸阳长庆石化公司尽快“出城进园”,确保周边居民安全,提升投资环境的提案》(第7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石油长庆石化公司在咸阳东部建设时,那里是少有居民也少有其他企业、设施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西咸新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中石油长庆石化公司与其附近的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社区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已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为解决这个问题,咸阳市政府拟在远离城市的区域规划建设化工产业园,并逐步将现有城市区域内的化工企业搬迁入园。一方面我们积极支持咸阳市做好新建化工园区的规划方案论证工作,一方面继续向中石油集团总部提出将中石油长庆石化公司搬迁出城市的诉求。同时,您提出的超标排放、安全生产等问题,我们将督促省、市环保和安全生产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感谢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心,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联系人:冯雷,电话:029-8729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