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152号

黄秀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的建议》(第3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富硒是安康最具特色、最具发展潜力的优势资源,富硒产业发展壮大,对于促进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发展改革委对安康富硒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已将促进安康富硒产业发展,纳入全省“十二五”产业结构调整规划、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全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支持重点领域,并先后支持组建了富硒食品工程实验室、富硒经济植物工程实验室等省级创新平台,为富硒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009年12月31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原安康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力地加速了安康优势产业的聚集和提升,是安康市实施陕南突破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安康高新区立足区域发展优势,经济总量快速提升,特色产业聚集发展,具备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的条件和基础。在安康市设立国家级富硒产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应安康市政府向省科技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科技部门研究审定,省发展改革委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您提出的支持中国(安康)富硒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安康富硒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开展硒资源普查、详查工作等建议,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科技、农业、质检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将继续关注安康富硒产业发展,通过政策、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安康富硒产业的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安康富硒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

(联系人:吴华丽,电话:029-87294123)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