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162号

唐志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商洛建设“一体两翼”中心城市的建议》(第2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近期,中央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提出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委也结合职能,及时跟进,正在抓紧制定《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规划》提出以西安为核心的关中城市群为重点,以大中小城市为支撑,构建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特别是要做大做强中等城市,作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有力支撑,加快包括商洛在内的中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引导人口向外围组团转移,建设50万人口以上的地区性中心城市。商洛市可以重点推进商州-丹凤一体化进程,加快商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南秦河休闲居住组团建设,构筑“一体两翼”城镇化格局。
  您提出的支持商洛市建设“一体两翼”中心城市的建议,符合商洛市发展实际,我们在《规划》编制中已经着重考虑并采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适时启动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十二个城镇带建设,您的其他建议我们会在具体工作中加以吸收,特别是在规划制定和项目政策上进一步支持商洛市发展。
  最后,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

(联系人:魏群,电话:87291459)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