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163号
徐明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乡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议》(第3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近期,中央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提出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委也结合职能,及时跟进,正在抓紧制定《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您提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城乡资源要素均衡配置、构建新型农村经营体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等建议,与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精神高度契合,也与我省规划中把握的原则和重点不谋而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在制定规划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在“化”字上做文章,统筹城镇建设与融资、户籍、社保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二是更加注重“人”这个城镇化的核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探索高中免费教育,促进进城农民就业,使之尽快融入城市。三是强化规划引领,按照以人为本、产城融合、生态优先、文化传承的思路进行统筹谋划。四是注重协调,以西安为核心的关中城市群为重点,以大中小城市为支撑,构建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五是统筹兼顾,在政策措施上统筹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生态治理、文化保护等,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半市民化问题,兼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居民安置,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六是强化改革。放开除西安以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快推行省直管县改革和扩权强镇试点,积极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
您的建议,我们将在制定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推进城镇化的具体工作中认真吸收,积极采纳。
最后,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
(联系人:魏群,电话:8729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