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164号
张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工作的建议》(第4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十分重要,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既是国家战略,也需要地方政府努力;既需要“走出去”、与丝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合作,也需要加强与兄弟省份的联系,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强大合力。
在丝路沿线国家合作方面,我省已开展了相关工作,如去年6月,娄勤俭省长访问哈萨克斯坦,在矿产资源开发、电力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达成了广泛合作事宜,目前新能源、节水农业等一批重点合作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陕煤、 延长、西电等省属企业已在中亚地区进行了投资,2012年,对中亚五国进出口达到9839万美元,增长52.1%。与此同时,我们也与丝路沿线国内省份和城市加强了合作对接,如去年11月我省赴新疆霍尔果斯口岸、阿拉山口口岸作考察交流,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召开了经贸合作交流恳谈会,签署了两省区联合促进向西开放、提升通关便利合作协议。
下一步,我们在制定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规划或意见中,充分吸收您的建议,坚持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一起抓,促进国外合作与国内合作齐头并进,使我省成为我国与中亚地区经济技术合作的桥梁和枢纽,成为现代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新起点。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联系人:徐田江,电话:029-8729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