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173号

谷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第21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镇化是现代化必由之路,是扩大内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打造经济升级版、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的重要途径。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委从2013年下半年就启动了《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基本完成,待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将适时发布。
  您提出的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现有大中城市综合承载力、以人为本稳步推进等建议很重要,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已将大部分意见充实到了《规划》相关章节中。关于西安回坊地区改造,这项工作实施主体主要是西安市,省上组织实施部门主要是建设厅和财政厅。一旦回坊区改造项目正式启动,我们将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予以重点支持,促进项目加快建设。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联系人:徐田江,电话:029-8729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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