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174号

李侃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型城镇化”不能摸着石头过河》的提案(第1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委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启动了《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调查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编制了规划初稿,征求了各市意见,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后,又对规划做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我们再次对我省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报批阶段。您建议的观点和内容在《规划》中有充分的体现。
  一、关于“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关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特别是大西安城市规划,差异化陕南、陕北城镇化规划”的建议
  《规划》充分考虑到三大区域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城镇化水平等方面的差异,结合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重点、限制和禁止三类开发区域的不同定位,提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构建以大西安为核心,以陇海铁路和连霍高速沿线为横轴,以包茂高速沿线为纵轴,以陕北长城沿线、陕南十天高速沿线为两带,以京昆、福银、沪陕高速沿线为三条走廊,以宝鸡、榆林、汉中、渭南为四极的陕西城镇群新格局。同时,《规划》强调要加快以大西安为核心的关中城市群建设,做强做大中等城市,推进县域城镇化,稳步推进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抓好宝鸡-兴平、黄陵-延安-安塞、汉中盆地等十二个城乡一体化城镇带城镇带建设。
另据了解,省住建厅正在牵头编制《关中城镇群核心区规划》,该规划主要范围是包括西安市全域、咸阳市大部分及渭南市少部分区域,我们也会积极将您的相关建议向省住建厅反映。
  二、关于“新型城镇化必须与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传承、社会进步和生态文明相统一,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的建议
  《规划》提出,要紧紧抓住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机遇,按照“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五位一体、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求,坚持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相当,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关中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建设“三个陕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在政策措施上以解决农民工半市民化为突破口,提出加快卫生、教育、住房、医保、社保、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全体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同时,严格耕地保护、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等相关内容都有专门章节阐述。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联系人:王  岳,电话:8729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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