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176号
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
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循环经济园区规划建设的建议》(第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循环经济的本质是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发展。加强园区循环经济建设,根本目的就是使园区内各个企业所产生的废弃物得到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由于循环经济项目投入大,关键技术缺乏,市场需求不足,特别是我省作为发展中的省份,在规划、审批的各类园区中,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标准建设、投资还有不少差距。调研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高度关注,所提的四条建议非常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一、 对于合理布局和政策支持方面的建议。
自200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0号)发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清理整顿开发区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全国各类开发区进行了清理整顿和设立审核。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总体要求,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开发区予以公告并确定了四至范围。通过清理整顿和设立审核,核减了全国开发区数量,压缩了规划面积,突出了产业特色,优化了布局。各类开发区在项目准入、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容积率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明显提高。
2007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将通过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整理成《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予以公告。要求各地巩固清理整顿和设立审核的成果,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产业特色,集约使用土地,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真正把开发区办成发展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务院关于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前,继续停止审批新设立和扩建各类省级开发区,暂缓制定和发布关于开发区的地方性政策或管理性文件。2007年陕西省人民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7〕4号),进一步提升全省开发区的发展水平。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就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进行部署。《意见》明确了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要求各地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我们将积极跟进落实。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出台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616号),明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循环化改造关键补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近年来,我委在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中也给予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最大的倾斜。
二、对于严把园区准入关的建议。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3〕23号,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一律暂停申报、审批新设立和扩建各类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商贸开发区、工业园、创业园、软件园、环保产业园和物流产业园等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同时出台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陕政办发 〔2003〕58号)。园区的准入在各级人民政府,我们在工作中将协调有关部门严把新上项目能耗、环保、水耗等准入标准。
三、对环保市场化运营的建议。目前,国家和省上有关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文件中都倡导推进市场化的运营机制。我们将在制度设计、培育第三方运营机构、购买公共服务、财税政策支持等方面予以积极推进。
再次感谢您们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循环经济园区的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20 日
(联系人:肖青,电话:029-872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