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199号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促进消费公共政策体系建设的建议》(第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消费对于经济增长具有基础性作用,扩大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扩大消费,努力增强拉动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十一五”期间,陕西居民消费水平由全国28位,跃升至全国18位,其中2007年至2011年,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达到20%。201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38.5亿元,同比增长14%,在全国居第3位。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680元,同比增长8.8%。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省消费水平偏低,消费市场规模较小,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当前外需不足的情况下,进一步发挥市场潜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通过内需拉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显得十分迫切。
提案中“加强陕西消费公共政策建设的建议”十分全面、准确。为全面推动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委牵头会同26个省级部门共同编制了《陕西省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规划(2013-2020年)》,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已上报省政府,近期将正式出台。为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和各部委相关配套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牵头研究起草了《陕西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相关厅局意见,近期将提请省政府审议。
优化产业结构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经济工作的重点,按照201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稳中有为,提质增效,在稳定增长中优化结构”总体要求,我委正在改进重点项目和产业资金的管理办法,力求更加有效的引导产业结构优化。
今年初,省政府提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托底政策的有效性,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推进城乡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制定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措施,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加快市县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提案中关于我省居民消费存在的问题、制约消费能力提升的因素以及加强消费公共政策建设的四项建议非常准确全面。我委将认真研究并参考提案中的观点,结合“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前期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消费问题的研究并在今后的政策制定中予以统筹考虑。目前,我们已将《陕西省“十三五”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思路和举措研究》列入我省“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前期研究重点课题,上半年将正式启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联系人:王明,电话:029-87294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