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795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79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201号

董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筹建陕西省医药物流园建议》(第7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加快发展,我省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营方式互补、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初步形成。但是,目前我省医药流通企业仍然小而散,行业集中度低,现代医药物流发展相对滞后,仍未形成运转高效、布局合理的现代医药流通体系。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医疗卫生体系的日趋完善,医药市场需求将会进一步扩大,我省医药物流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我省医药物流发展,采取规划引导、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推动现代医药物流项目建设,陕药控股集团西北现代医药物流中心、陕西新民生医药有限公司现代化医药物流中心等项目已顺利建成运行,发挥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目前,我委正在研究编制陕西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我们将把医药物流作为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并充分挥发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发挥政府规划协调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推动现代医药物流园区有序建设、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医药物流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7日

(联系人:陈加宝,电话:029-8729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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