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205号

黄骁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中省投资比例的建议》(第3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汉江流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省内南水北调工程的水源地,汉江干流两岸是陕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带。多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汉江治理工作,汉江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2月,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汉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防洪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水生态与水资源保护,规划总投资188亿元,其中防洪工程132.7亿元,水土保持工程36.7亿元,水生态与水资源保护工程18.6亿元。
  汉江干流防洪治理是汉江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新建加固干流堤防295公里,干流护岸88公里,支流汇入口河段堤防156公里,新修加固护基坝389座,规划总投资103亿元。其中,安康市防洪治理工程新建加固干流堤防58.11公里,干流护岸67.6公里,支流汇入口河段堤防37.3公里,支流护岸34.2公里,新修加固护基坝47座,工程总投资34.34亿元。省上对安康市汉江干流防洪治理工程非常重视,自开工以来,已审批项目8个,累计安排中省投资4.6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25亿元,省级投资3.42亿元)。
  关于提高汉江综合整治工程中省投资比例问题,按照省政府2012年第2次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规划》,汉江干流防洪工程中省补助资金按项目总投资的45%安排。您提出汉江干流防洪工程中省补助由45%提高到80%以上,鉴于安康市地处秦巴山区,属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市县财政困难,我们认为提高中省投资补助标准是必要的。对此,我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向省政府汇报,争取逐步加大中省投资补助比例,推进汉江干流防洪工程顺利进行。汉江干流防洪工程涉及汉中、安康两个市,投资规模较大,由于在建引汉济渭等省级直属水利项目以及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农村饮水等既定省补项目资金需求很大,省级水利建设资金也十分紧张,加之争取中央投资部分也受到既定国家规划的限制,因而提高汉江综合整治工程的中省补助标准需要一个过程。此外,安康市也应加大筹融资力度,借鉴渭河治理的融资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的作用,鼓励采取BT、BOT等融资方式引入企业和民间投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

(联系人:孙越鑫    电话:029-8729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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