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01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0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210号

杨文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引石入白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建议》(第6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白水县位于我省渭南市北部,处于关中平原与陕北高原的过渡地带,县域水资源匮乏。近年来,白水县城发展较快,现有供水能力已不能满足县城用水需要,缺水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县城用水问题,白水县规划建设引石入白供水工程,从石堡川水库引水,主要建设取水设施、输水管网和净水厂,日供水能力3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23470万元。该工程可研报告由渭南市发改委批复,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5500万元。
  渭南市是我省农业大市,白水县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财力困难。为支持引石入白供水工程建设,我委已安排该工程中省投资342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100万元、省预算内基建投资1320万元)。今后几年,我委将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支持引石入白供水工程建设,促使其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

(联系人:孙越鑫    电话:029-8729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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