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216号
省政协医药卫生体育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建议》(第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是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群众支付得起、政府承受得了、财政可持续的中西医相互补充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省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35号)后,相关部门陆续制定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及人事分配、医疗服务价格等医改配套文件,明确了中医医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提高中医报销比例10%、中医类诊疗价格上调30%等扶持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2013年1月17日,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陕卫办发〔2013〕26号),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正式启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提出了完成目标任务的保障机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一年来,各部门、各市县采取多种措施加紧推进,目前全省72.4%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规范化中医科、中药房,46%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贵委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四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省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推动我省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一、继续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今年启动实施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县”建设为契机,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产业在健康服务领域的优势。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中医药产业作为健康服务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其中。目前,由我委牵头,正在抓紧制定我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的实施方案。我省将从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保健知识及产品以及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等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三、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按照国家要求,2013年10月,我委编制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备选库》,共有61所县级中医医院、558所乡镇卫生院、8998所村卫生室被纳入进来。同时,我委不断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投入的倾斜力度。2013年我委安排了9所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其中中医医院项目8所。今年,我委共向国家上报了14所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其中中医医院项目11所。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用3-4年的时间,将能够落实建设条件的、未达标的、纳入备选库的项目安排建设完毕。
四、根据我省中药产业发展情况,积极建议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划,支持我省中药产业做大做强。
感谢对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21日
(联系人:王嘉炜,电话:029-8729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