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28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2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221号

张华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加居民收入建议的提案》(第6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陕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随着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增速连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同时,我省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过渡时期,仍存在居民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增速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低收入群体比重大,政策性增资依赖性大,城乡、区域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
  为加快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逐步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问题,现阶段,我省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深入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和财政增长联动机制,制定社会民生托底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早日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
  一是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就业失业信息监测、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工作,严格劳动合同制管理,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和调解仲裁。
  二是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机关事业  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三是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理顺体制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扩大规模和提高附加值。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四是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继续确保新增财力的80%和财政总支出的80%用于民生。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五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居民增收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联系人:薄莹莹,电话:8729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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