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79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7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发改办函〔2014〕226号

王武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省投资环境的提案》(第5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投资发展环境建设,尤其是西部大开发以来,先后作出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等系列决策部署,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刺激社会投资、推进项目建设、繁荣城乡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正如您提案中提到的,我省投资发展环境仍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诚信环境不规范、融资环境不宽松、行政执法不公正等诸多问题,建设公平、公正、诚信的投资发展环境任重而道远,还需要各级政府与企业、个人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为着力解决投资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今年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意见》(陕政发〔2014〕7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优化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完善政策支撑保障、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狠抓工作督促落实等五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并明确了各部门、各市(区)的责任分工。我委将结合自身职能,按照省政府《意见》明确的任务及分工,充分吸收提案所提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拓思路,细化政策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为完善和优化我省投资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简政放权的要求,超前性地推动投资项目管理的探索与改革,创造性地开展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活力。一是取消和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争取6月底前出台修订后的《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缩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二是下放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对适用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除有特别规定外,全部下放到市级和县级政府备案。三是优化创新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修订出台《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进一步简化前置审查事项,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切实提高核准和备案效率。四是坚持同步下放。对省级下放的核准、备案权限,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评估、金融机构等省级部门,同步下放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评估、贷款审查等审批权限,简化审查内容。五是加快投资立法进程。启动《陕西省政府投资条例》立法工作,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适时启动《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推动对企业投资行为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约束转变。
  2、鼓励民间投资发展。2010年国务院出台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新36条”后,我委起草、省政府印发了我省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民间投资“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一律向民间投资开放,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主体一视同仁,并提出了投资、税费、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2012年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新36条”的42项实施细则,省级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及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不仅在政策层面上解决了“准入难”的问题,而且制订了相应的保障措施,提高了政策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在中省政策措施作用下,我省民间投资活力不断释放,2013年全省民间投资完成6965.12亿元,增长26.3%,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44.7%,为全省投资稳定增长、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及今后几年,我委将继续协调做好鼓励民间投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政策落实评估工作,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体制改革工作,在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国防科技工业、国有企业等领域推出一批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组成“医疗队”式的民营企业顾问团帮助企业搞好政策咨询、项目谋划等服务共工作,全力以赴推进全省民营企业等非公经济发展。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构建,积极探索“诚信陕西”建设的有效路径,在信用立法、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共享、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和突出失信问题治理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很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省政府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2011年颁布了《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相继出台了《陕西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2012年建成了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初步实现20多个省级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全省工商注册的51万家企业信息已采集入库,收录企业信用记录270余万条。今年,我委将抓住关键环节工作,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在深入实施《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报告服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并启动《陕西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二是加快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在保障省级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的同时,加快构建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力争年内实现各市、县信用信息向全省平台汇集和各市县共享。组织开展个人信用信息调研,编制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率先启动个人基本信息和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三是大力推动信用评价服务和信用信息应用。尽快出台《陕西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和《陕西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积极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在日常管理和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工作中广泛使用信用信息,将信用记录、企业信用等级和信用报告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破坏生态环境、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弄虚作假、发布虚假有害信息等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失信曝光和联合惩戒工作力度。我们将会同省文明办及各有关部门在“信用陕西网”和“陕西文明网”建立“信用公示”、“失信曝光”、“失信投诉”专栏,对典型失信案件集中曝光,协同处理失信投诉。
  感谢您对我省投资发展环境的关心与思考,并提出了全面、有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吸收、研究并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同时也诚挚期待您继续建言献策,为改善陕西投资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共同努力。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6日

(联系人:张金峰,电话:87294202  1357227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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