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228号

谷孟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向的建议》(第4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委非常重视,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提案提出的加强水电等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省以下开发区的资金支持力度,对于改善我省投资环境、提升全省经济发展水平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城乡电网改造,累计完成投资228亿元,大大提高了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基本满足了企业和群众的用电需求,但由于部分用户用电需求增长较快和对供电的要求标准较高,加之城区供电线路走廊(沟道)紧张,制约了电网建设的速度,在局部地区和时段出现了供电紧张的情况。今年开始我委将在进一步加大投资,实施电网强网工程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各地政府加强对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解决电网建设中节点和难点问题,满足广大企业和用户新的用电需求。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省“气化陕西”工程中的责任划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燃气配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通过招商引资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然后由城市配网特许经营权单位负责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目前我省107个县(区)均已确定了特许经营权单位,并同企业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
  三、近年来,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区域主骨架路网不断完善,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尽管如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正如您所提到的,“最后一公里”和“接口”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明显制约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已反馈西安、咸阳等地的发改、交通、城建等部门,建议他们对此类问题尽快开展研究,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我们将积极配合,争取逐步解决。同时,我们将在今后大型交通项目建设中加大对此类问题的关注和政策资金倾斜力度,统筹兼顾,尽可能多的解决此类问题,为区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为解决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问题,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意见》(陕政发[2014]7号),要求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超前规划,完善开发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周边供水、供电、燃气、公共交通等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近三年来,我委在城市供水、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园区道路建设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累计安排中省投资超过45亿元,有效提升了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今后,我委将继续加大力度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入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

(联系人:扈迎,电话:8729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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