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5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22号

高玉峰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资源型县区转型发展的建议》(第5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经济增速放缓、煤炭资源产能过剩等多重影响,煤炭价格下跌明显,这直接导致煤炭资源产能县区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减少。尽管省上采取了一系列稳产促销措施,仍不能扭转当前资源产能县区经济下行压力。近期,省上将组织相关地市和企业,赴相关省市进行煤炭、兰炭、焦炭推介促销,出台冶金、电厂、民用等兰炭地方标准,全力拓展关中市场,进一步开拓京津冀市场,实现兰炭销售3000万吨目标。

    综合研判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煤炭、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在短中期内仍难有较大提升,推动资源型城市和县区加快转型、培育新的增长动力,是解决资源型县区发展困难的必由之路。目前,省上正在制定全省“十三五”规划,我们将统筹考虑资源型县区产业基础、交通区位及全省生产力布局因素,提出全省资源型县区转型发展的具体举措,在财政转移支付、重点项目布局、土地指标、项目融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同时鼓励资源枯竭型县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多措并举,确保资源型县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最后,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