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51号

 

赵甲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工建设宝鸡至中卫铁路复线的建议》(第30号)收悉。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及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宝中铁路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系新新亚欧大陆桥的辅助通道,在路网汇中与陇海铁路、宝成铁路相连,对宁夏与陕西及以远地区客货交流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沿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其技术标准和运输能力已不能满足需要,对此,我们曾多次向国家有关部委呼吁,2010年底,省政府与原铁道部会谈确定将其纳入“十二五”规划并开工建设。此后,铁路牵头启动了项目预可行性研究。2012年3月,原铁道部改制为铁路总公司后,铁路建设总体思路有新的调整,建设节奏明显放缓,在此背景下,宝中复线的建设推进也受到影响。去年以来,我们利用国家启动“十三五”启动规划研究之机,再次向铁总提出启动该项目建设,铁总表示:将结合路网建设,统筹考虑该项目建设。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向国家争取尽早启动该项目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