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94号

 

陈心亮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固县关闭皂素企业奖补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7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陕南地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为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陕南人民做出了大量的贡献和牺牲。皂素产业曾是陕南地区的代表性产业,然而属于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为了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十二五”期间,省环保部门不断加大对有色、黄姜皂素、造纸、建材行业的执法监督力度,累计关闭污染企业240余家,停建和整顿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30余个,黄姜皂素加工企业由109家减到目前的20余家。在加大环保执法同时,省上也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通过实施陕南循环发展战略来促进陕南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创新,“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6亿元,用于支持陕南循环工业园区建设和循环主导产业发展。工艺先进、排放达标的城固振华和山阳金川封幸等皂素提取加工企业,均获得过陕南循环发展和“一县一产业”专项资金的支持。

    关于您提出将保护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和水质安全作为“十三五”重大民生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扶持的建议,南水北调工程既是一项生态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十三五”期间省上将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与民生联系紧密的项目予以大力支持,同时,结合《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力争将我省更多的水质保护和生态产业项目列入规划,全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关于您提出落实皂素企业关闭奖补,以及出台奖补办法等建议,我委将积极配合财政、工信和环保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