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98号

 

徐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安康市垃圾处理厂建设运行资金保障的建议》(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省级资金扶持力度

    我委一直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力度,开展津陕对口协作,补助陕南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每年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我省陕南三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每年也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请你们关注并向省发改委申报相关项目。2014年津陕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资金计划已经下达,本次下达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资金2.1亿元,其中污水垃圾建设项目28个,主要用于污水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资金缺口补助。2015年将再下达2.1亿元对口协作资金,“十三五”期间每年将下达3亿元的对口协作资金,其中大部分将用于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补助。“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我省的水质保护工作。

    二、建立长效补贴保障机制,针对汉丹江水资源和水质及沿线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予以补贴保障,建立长效机制

    我委通过深入实施陕南循环发展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壮大循环主导产业,培育新兴战略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创新陕南投融资体制,加快设立陕南循环发展担保公司,加大金融支持陕南循环产业发展力度。继续实施好汉丹江综合整治工程,系统化推进污染防治、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屏障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对陕南移民搬迁工程进行补贴,促进搬迁农民的生活条件改善,迁出地生态环境得到快速恢复。大力支持陕南三市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主体功能区试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工作,切实促进水源区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