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63号

 

刘维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靖边建成区域商贸物流中心的建议》(第2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靖边县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基础雄厚,适合发展以大宗资源型产品物流为主的现代物流业。我委高度重视陕北能源化工物流发展,在省“十二五”规划和《陕西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中,均提出要加快能源化工物流发展,并规划建设了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物流园区。在我委积极争取下,2013年榆林市被列为国家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

    您在建议中提出靖边县正在筹建现代综合物流园区,我们认为,该项目符合当地实际和国家物流业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将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我们将继续关注并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发展,研究列入即将出台的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积极给予中省资金扶持,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力度,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同时,希望靖边县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尽快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加强与国土、建设、交通、铁路等各类规划的衔接,充分考虑各当地物流需求规模和区域发展战略等因素,科学制定物流园区详细规划,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园区的发展定位、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建设分期、配套要求等。

    感谢您对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