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89号

 

黄曼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汉中水资源生态保护区的支持力度》(第5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按照职责将积极向上争取,给予汉中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

    一、项目支持

    目前,我委主要通过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和环资司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申报陕南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另外水利部门的小流域治理项目也是对陕南生态保护的支持项目。

    二、资金支持

    生态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我委开展区域对口协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2014年,我委和陕南三市负责同志多次赴天津市商谈对口协作事宜,并就深化两省市合作开展对接。天津方面也赴陕南进行了项目考察。《天津市对口协作规划》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制定了《对口协作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2014、2015每年2.1亿元、“十三五”期间每年3亿元的对口协作资金规模。目前,2014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已经下达。今年,我们将按照重点突出,有序推进的原则,做好“十二五”后两年对口协作项目实施工作,重点保障水源区环保设施和生态经济建设。结合陕南三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确定“十三五”对口协作重点项目,逐步扩展对口协作范围,加大两地经济合作和产业转移,共同构建水源南北共治、经济互利双赢的区域合作关系。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费收缴办法,规范治污费收缴,健全我省市场化供水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补贴、区域协作、社会投资为主的补偿和发展机制。

    三、战略支持

    深入实施陕南循环发展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壮大循环主导产业,培育新兴战略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创新陕南投融资体制,加快设立陕南循环发展担保公司,加大金融支持陕南循环产业发展力度。继续实施好汉丹江综合整治工程,系统化推进污染防治、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屏障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对陕南移民搬迁工程进行补贴,促进搬迁农民的生活条件改善,迁出地生态环境得到快速恢复。大力支持陕南三市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主体功能区试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工作,切实促进水源区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