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99号

 

徐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市污水处理的建议》(第6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政府倾斜资金支持,加快城市原有地下排污管网的升级拓展和新建区域地下排污管网的建设

    目前,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每年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我省陕南三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其中配套一定的管网建设,但按照处理规模配套的管网长度相对有限。另外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每年也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将给予重点支持,请你们关注并向市级发改部门申报相关项目。

    二、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淘汰更新污水处理设备,提升污水净化质量等级,确保汉江水质标准不降低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建设,对于安康市城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可申请该项资金。

    目前,省上正在抓紧制定我省“十三五”南水北调专项规划,对已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将成为一项重点内容。我们将建议国家南水北调“十三五”规划中重点支持该项内容,我委也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另外我委也将利用每年的津陕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资金,加大对污水处理工程的补助力度,用于淘汰落后设备,升级改造处理设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