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67号
谢延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庄煤矿等项目审批的建议》(第5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庄煤矿项目的审批
2014年7月,我委收到延安市报来子长矿区中庄煤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后,立即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开展子长矿区中庄煤矿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陕发改字〔2014〕923号),建议省政府同意中庄井田按120万吨/年的规模开发建设,并同意向国家申请开展中庄煤矿项目前期工作。2014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省政府批示意见认为,2010年省政府以陕政函〔2010〕229号文批复了关于延安市二次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延政字〔2010〕51号),中庄井田作为整合资源列入整合方案,现在中庄煤矿如确不能整合,由延安市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二、关于张家岔煤矿项目的审批
张家岔井田位于子长矿区二期规划区,2012年,延安市发展改革委来文申请开展中达安定煤矿(即张家岔煤矿)前期工作(延发改工〔2012〕918号),拟建规模120万吨/年。同年12月,我委以陕发改煤电〔2012〕1854号文件向国家能源局上报了开展中达安定煤矿前期工作的请示,并随后多次向国家能源局汇报项目有关情况,请求国家同意安定煤矿开展前期工作。去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各类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简化力度,国家能源局表示拟取消新建煤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审批环节,我们会积极向国家争取将安定煤矿项目列入国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推进安定煤矿的开发建设,并尽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涧峪岔煤矿项目的审批
按照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国家对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煤炭资源开发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经批准的总体规划,是矿区内各煤炭单项工程开发建设的基本依据。您提到的涧峪岔煤矿位于子长矿区北部的涧峪岔勘查区,目前,我们正在收集涧峪岔勘查区及周边相关煤炭资源勘查区的勘查资料,并将根据资料汇总情况,适时委托有关设计咨询单位编制该区域矿区总体规划,待规划编制完成并取得批复后,争取国家将涧峪岔煤矿列入国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涧峪岔煤矿的开发建设。
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子长县的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