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68号
陈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扶持和充电桩的建设的建议》(第6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尾气排放总量少、清洁城乡环境的优势,为促进汽车工业转方式调结构提供了战略切入点,但目前还存在着其性价比与使用便利性和传统汽车相比有着较大差距。在新能源汽车发展初期,需要政府扶持和帮助,加快培育和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
2013年我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通过财税、金融支持,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等7条保障措施来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量累计达到10万辆,替代燃料汽车销量达到10万辆,其中重卡8万辆,其他车型2万辆。较全面掌握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制开发和应用能力,动力电池、混合动力、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汽车电子等汽车节能关键核心技术接近或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替代燃料汽车及核心零部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截止2014年10月底,我省电动汽车保有量为641辆。电动公交大巴200辆,其他社会车辆441辆。其中西安已经投入运营新能源汽车591辆。高新区投运50辆K9纯电动公交车,市公交总公司投运150辆混合动力公交车。宝鸡市大丰汽车出租车公司投运了50辆比亚迪E6纯电动出租车。西安市范围内共有5座集中充电站,244个分散充电桩。
西安市已作为国家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区之一,出台5项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及购车补贴、用车优惠等措施,规划到2020年建设立体充电塔4座(1600个充电车位)、地面充电站42座(2100个充电车位)、分散式充电车位7000个,建设16家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网点。
目前,我省正在组织省电力公司和有关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十三五”充电桩站建设规划,将在认真总结西安和宝鸡电动汽车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初步规划扩展到咸阳、铜川、渭南和榆林,在政策措施保障上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简化充电桩建设手续,明确充电价格,结合国网公司规划的“四纵四横”高速公路优先完善充电站的时机,规划在我省连霍高速华山、渭南西、武功、眉县和宝鸡西5个服务区建设充电站,并对省内现有充电站进行扩建,在社区和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桩,使汽车与充电桩(站)的比例趁于合理,为新能源汽的发展提供保障,解除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充电不便利的矛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