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71号

 

张国瑜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商洛发电厂建设的建议》(第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能源发展规划,我省电源建设重点抓好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结合陕南地区用电负荷增长情况,“十二五”规划由陕西能源集团在商洛布局建设2×60万千瓦大容量、高参数燃煤发电机组,作为陕南三市重要的火电支撑电源,保障当地电力供应,提高陕南电网及全省电网运行可靠性。     

    2012年7月,我委已将该项目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开展前期工作。“十二五”以来,电源项目建设整体趋缓,目前,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我委已开展编制陕西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该项目将纳入“十三五”陕南备选电源项目。同时我委委托省电力公司对陕南三市的用电负荷及电网支撑进行论证,研究提出陕南电源布局方案,根据陕南用电负荷的增长需求,煤炭供应、水资源、环境承载力等情况,优选确定电源布局,加快推进建设,确保“十三五”陕南用电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