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73号
任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将长武、彬县、旬邑不纳入治污降霾环保政策规定的“西安、咸阳重点控制区”的建议》(第5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长武、彬县、旬邑三县不纳入环保政策规定的“西安、咸阳重点控制区”。2014年,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关中西安、咸阳两市属重点控制区域,要求严格节能环保准入,新建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治污降霾专题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西安、咸阳两市不再新建火电厂、热电厂,关中其他市(区)除热电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考虑彬长矿区属国家黄陇大型煤炭基地重要区域,我省“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大彬长矿区开发,规划建设彬长煤电基地,在彬县、长武、旬邑等县布局煤电一体化外送项目,距离西安、咸阳市区超过100公里,按照燃气机组排放标准设计建设,对关中大气质量影响较小。经与环保部相关司局沟通解释,重点控制区域明确包含整个市域行政辖区,我委将配合省环保厅,进一步研究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环保政策,促进彬长旬地区煤电等产业发展。
二、关于将大唐彬长发电厂二期工程列入2015年电源建设规划。该项目是我省“十二五”规划关中地区骨干电源,2012年已上报国家申请开展前期工作。因近两年全省用电量增速趋稳放缓,国家安排我省的年度前期火电项目规模有限,同时受咸阳地区环保产业政策影响,该项目未纳入年度建设规划。目前,各省2015年度火电前期规模已经对接,初步安排我省2015年无新增火电规模。考虑该项项目建设条件优越,我委已延续纳入“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根据关中电力负荷增长适时研究启动项目建设。
三、关于支持延长集团与华彬集团陕西煤化能源公司100万吨煤基二甲醚项目深度合作。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是我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确定的“十大能化园区”之一,近年来取得较快发展。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咸阳市有关部门,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大力支持延长集团与华彬集团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加快合作并积极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按照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做好煤炭转化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促进园区向中高端发展。
四、关于将长武200万吨煤制油项目列入2015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煤制油(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2014年7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国能科技〔2014〕339号),明确要求煤制油气项目严格产业准入门槛,“坚持量水而行、坚持清洁高效转化、坚持示范先行、坚持科学合理布局、坚持自主创新”的原则,并且确定了国家“十二五”示范项目,要求没有列入国家示范项目,禁止擅自违规立项建设。因此建议你们进一步落实技术及煤炭、水资源、环境容量指标和项目建设用地等,待条件成熟后,我们将积极配合将该项目列入国家煤燃料规划示范项目。
五、关于华电长武2×100万千瓦项目列入省“十三五”外送电建设规划,联合甘肃共同争取国家批复“西电东送”±800千伏特高压输电通道。我省彬长煤电基地规划已规划前期项目储备较长、条件成熟,在最新编制并已上报国家部委的陕西煤电基地科学开发规划及水资源、环评报告和即将上报的陕西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我委都明确将彬长煤电基地纳入,并积极与甘肃省发改委联系,共同争取国家加快彬长(陇东)煤电基地外送输电通道和配套电源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