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105号
苏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兴平加快东方欢乐城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明确提出要发挥资源优势,让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活起来,彰显文化软实力,努力把文化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实现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转变。
欢乐东方主题公园的建设,对于展示我省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璀璨的中华文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该项目于2013年被省政府确立为重点支持的30大文化产业项目之一,我委将一如既往,大力支持该项目的落地实施。
目前,欢乐东方主题公园的各项前期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我委2015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已原则同意核准该项目,但由于该项目中含有烟火表演的子项目,可能影响航空安全,需与航空主管部门协商后方能正式下发批复文件。目前,陕文投集团正在与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联系,就烟火表演方面的技术性问题进行沟通,待民航西北局批准后,省发改委即可对项目进行核准批复。
您提出的项目用地问题,省政府已批复用地598亩。您提出的项目用地2000亩的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社会〔2013〕439号)规定,规划(或实际)总占地面积2000亩及以上或规划(或实际)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为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咸阳市政府、兴平市政府已与陕文投集团达成共识,建设小于597.9亩和投资15亿以内的由省政府核准批复的主题公园。
苏晓梅代表,感谢您对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将继续加大对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的条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