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1号

龙云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标准化厂房达标改造的建议》(第1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标准化厂房是创业孵化的重要载体,具有集约化、经济性和灵活性等优点,既能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又能促进项目尽快产业化。近年来,省、市、县政府都非常重视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从土地、环保、专项资金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平利县陈家坝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对现有标准化厂房进行改造是十分必要的。您提出这个问题,很有前瞻性。我们认为,做好这件事,要做到三点:一是统筹规划。对现有和新建标准化厂房位置、标准、面积等等都要规划,使其适应至少今后5—10年的发展。二是与用户结合。先招商,再改造,适应不同产业的要求。可以与用户以合作方式进行改造,也可以引入社会力量,鼓励个人或法人投资主体参与改造。三是政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财政厅、中小企业局都有专门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的专项资金,请加强联系,以项目为载体积极申报,我们将优先支持。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