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74号
温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彬长旬能源基地纳入<陇东能源基地开发规划>的建议》(第1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彬县、长武、旬邑县区域能源资源富集,区位、人才、科技优势明显,交通、水资源等能源资源开发转化的基础设施条件日益完善,开发建设的条件成熟。对这一区域的开发建设国家层面给予了积极支持,将其列入了重点开发的14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列入了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也是关中—天水经济区“一轴”上的重点开发区域。我省也高度重视区域规划开发,将其定位为关中能源接续区,主要按煤、电、化一体化模式开发建设,规划了关中煤炭产能接续基地、油气产能基地、大型“西电东送”煤电基地、现代煤化工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有全省十大能化园区之一的彬长煤化工园区。近年来,在各方面的支持和努力下,区域煤炭资源开发、火电、煤化工等能源资源开发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实现了快速发展。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甘肃《陇东能源基地开发规划》,正如您建议中提到的,陇东能源基地与彬长旬区域相邻,资源禀赋相近,发展产业趋同,对彬长旬地区开发建设形成竞争。国家能源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陇东、彬长旬地区均列入了重点开发区域,从发展现状看,彬长旬区域开发建设从产业规模、发展质量、基础配套条件等方面均好于陇东,我们将会同市县和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能源战略方向,坚持既定规划和思路,加快布局项目的推进,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在电力外送通道、发展煤炭深加工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抓好彬长旬地区开发建设。对列入《陇东能源基地开发规划》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汇报衔接。
感谢您对我省能源产业发展的关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