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13号

徐启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国家规划将安康打造成全省新材料产业基地的建议》(第6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康市近年来充分发挥资源、生态、区位等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为主体的现代新材料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已成为全省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支持安康新材料产业发展,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对于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安康新材料产业加快升级。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我委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会将安康作为全省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在项目布局、土地、环评、核准、税费等方面予以支持。二是支持安康新材料产业项目包装和策划。我委将积极帮助安康组织专家,通过深入研究、科学论证,精心策划包装一批市场容量大、市场前景好的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到安康投资开发新材料。三是支持安康新材料产业集聚集群发展。2014年,我委支持了安康高新区及其恒口示范区、汉滨工业区、汉阴月河工业园区、旬阳生态工业园区、白河县及岚皋县工业园区等核心聚集区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总计5900万元、贴息420万元。安康市承担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重任,又是全国主体功能区示范城市,发展新材料产业应当入园入区,最大程度地控制环境污染。我委将在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中继续支持循环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多方位加快推动安康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四是支持安康开展电价改革试验。省上在榆林市开展了电价改革试验,取得显著成效,企业用电成本大幅降低。由于各省电网电力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争取国家支持安康开展电价改革试验,发挥安康水电充裕优势,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增强新材料产业竞争力。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