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76号
谢香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榆林能源循环经济的建议》(第3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市共同推动下,榆林市以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为核心,着力延伸和提升资源价值链,在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实现企业清洁生产的同时,以集约化、集聚化和专业化新型工业园区为平台,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和废物资源化”的原则,围绕资源的深度转化利用,初步形成原煤—发电—粉煤灰—建材工业、原煤—兰炭—焦油—化工—煤气和焦粉回收利用、原煤—甲醇—下游产品—建材—食用级二氧化碳、盐—烧碱—聚氯乙烯等多个循环经济链条和原煤—甲醇—醋酸—醋酸纤维素、原煤—甲醇—二甲醚—聚烯烃等深度循环经济链条。2012年,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荣获了国家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并于2014年列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获得国家补助资金2.3亿元。
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榆林地区已经成长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陕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建设国家大型能源化工基地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瞄准国际领先技术和装备,坚持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从“煤向电转化、煤电向载能工业转化、煤油气盐向化工转化”,到“围绕煤炭深转化、围绕转化作规模、围绕规模深加工”,始终坚持深度转化的发展战略,坚持发展循化经济,能源化工产业链条得以不断延伸,现代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在前不久召开的第十三次陕北能源化工建设座谈会上,省委省政府提出要着力把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成国家高端煤炭化工建设区、科技创新示范区、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
一、关于谋划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我们将紧盯国家政策取向谋划项目,按照节约、清洁、安全的要求,围绕资源做转化,在煤化工方面加大项目谋划的力度,做强产业集群核心。同时,加快推动能源化工产业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跨越,加快初级化工产品生产向产业链中高端跨越,着力推进能源装备、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非能化产业集群发展,构建企业、产业和园区多个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实现依靠资源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二、关于创新融资服务。我们将积极支持榆林地区以市场化方式,由榆林市政府和有条件的县政府拿出一部分财政资金作为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产业转型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实现对榆林中小煤炭产业进行整合,辅助有能力、有前景的煤炭公司完成转型升级。同时,支持银行对前景好的企业给予“存量不减少、付息缓还本”、“短贷变长贷”等扶持措施,积极探索盘活保险资金、住房公积金等资金,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
三、关于列入西安自贸区问题。在西安自贸区总体方案设计中,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将榆林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列入未来西安自贸区范畴的可行性。
感谢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