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8日 星期二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5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21号

赵富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资源枯竭型转型重点县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第455号)收悉。现结合我委职责分工,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资源枯竭型县区转型发展的关心支持!“十二五”以来,在中、省、市三级系列扶持政策有效激励下,资源枯竭型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产业转型迈出新步伐,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但总体看,资源枯竭型县区发展仍面临很多困难,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十三五”期间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目前,省上正在制定“十三五”规划,我们将综合评估资源枯竭型县区发展状况,制定出台更有力措施,扶持资源枯竭型县区发展,同时鼓励资源枯竭型县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多措并举,确保到2020年资源枯竭型县区能够与全省其他地区一道实现全面小康。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资源枯竭型县区转型发展的建议,我们提出以下意见。第一,加大对资源型县区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目前省上各类产业引导资金正在整合,方向是从不同产业来考虑设立基金,原则是拨改投,变无偿使用改为有偿使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我委将在新设立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中,进一步加大对资源枯竭型县区的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增强资源枯竭型县区内生发展动力。第二,进一步降低资源枯竭型县区项目资金配套力度。近年来,我们在安排预算内资金时,降低了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资源枯竭型地区配套力度,有效促进了县区项目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视不同项目、不同发展情况,进一步降低对特殊困难地区的项目配套力度。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