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19号
尊敬的陈振江等代表:
您和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卤阳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第383号),现答复如下:
卤阳湖是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近几年来,在蒲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卤阳湖开发区发挥区位优势,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抓三区两园建设,抓招商引资和内引外联,开发区建设后来居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卤阳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对卤阳湖开发区未来的优化升级,对引领带动蒲城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完全同意和支持。
一、根据您的建议,我委在产业规划、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布局、开发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方面将给与卤阳湖开发区优先考虑和全力支持。
二、土地方面,我委将积极协调配合国土部门对卤阳湖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指标调剂等方面全力给与支持。
三、卤阳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随着京昆、渭蒲高速公路、包西铁路复线等建成通车以及G108、S106、S201等一批国省干线改扩建工程的实施,卤阳湖开发区对外交通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和提高。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交通厅、渭南市政府继续加快蒲城至黄龙、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问题,我们将根据具体项目积极向国家申报,争取国家支持。
再次对您表示感谢!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